蒋文辉:是黄世仁还是窦娥?

2008年02月28日 星期四

文 / 王高峰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受到昆明市委书记的严厉批评,并被呈贡县领导逼迫辞职。消息一经爆出,互联网上一时舆论哗然。网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不同的观点互相碰撞,迸发出思想智慧的火花。

蒋文辉会上打瞌睡该不该被解职?我以为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应从多方面深入探究其“瞌睡”形成的深层原因,从而对其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不揣冒昧推测,蒋文辉会上打瞌睡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身先士卒,带领部分干部职工战斗在抗雪救灾第一线。他草草吃了晚饭,便召集单位十几名志愿者奔赴受灾最严重的城郊某村,为断电断水的村民送去蜡烛和方便面;然后带领大家铲除积雪,疏通道路数公里,冻肿了双颊,磨破了双手。等他回到家里歇息时,已是凌晨两点。第二天,眼里布满了血丝的蒋文辉匆匆赶往昆明市参加会议,然终不能抵挡极度困倦的袭扰而打起了瞌睡。如果属于这个原因,而且当市委书记批评蒋文辉时,他又能够有理并有礼地当场陈述,市委书记应该当场对蒋文辉予以表扬,并建议呈贡县政府对其通令嘉奖;责成市委办公室通知本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蒋文辉的动人事迹和伟大精神;然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就蒋文辉抗雪救灾、关心群众的动人事迹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在全市开展向蒋文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家中出现十万火急刻不容缓的事情(当然我们绝不希望是任何形式的灾害性事故),必须他亲自到场,甚至需要他所在单位的多名同志前去帮助,方能解决问题。致使蒋文辉和多位同事整整劳累了一夜,至黎明方得到休息。他虽然极度疲乏,但还是按要求赶往昆明参加了会议。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市委书记应该当场对蒋文辉提出严肃批评,指出其因处理个人家庭私事而影响工作实不应该;并由呈贡县委、县政府分管投资促进局的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和三位臭味相投的“麻友”整整砌了一夜长城,他是输是赢我们且不去追究当然也无需追究,反正直到天快亮了,他才忽然想起市里还有重要的会议需要他参加,才极不情愿地离开麻将桌。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呈贡县政府应该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其行政处分;如果蒋文辉是党员,还可以给予其党纪处分。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带着买单的一位下属,到县城一家吃喝嫖赌“一条龙”的娱乐中心消遣。基本过程如下:从晚六点开始,吃饭喝酒侃荤段子,花去两小时;洗头洗脚按摩捶背,花去两小时;抱着小姐载歌载舞,花去两小时;最后钻到一个房间里不知搞了些什么名堂,又花去三小时。他坐车回到家中加上叫开家门的时间,又是一个多小时。第二天开会时他打点瞌睡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呈贡县有关部门应该毫不留情地免去他的职务,开除他的党籍;就是开除他的公职我以为也不过分。并通报全县,将他彻底搞臭,让他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然而,以上只是我的大胆假设和妄自推测;从媒体报道的事件经过来看,不管是市委书记还是县里的领导,都没有弄清楚蒋文辉会上打瞌睡的真正原因。在没有弄清前因后果的情况下,呈贡县为了迎合市领导的口味就对蒋文辉匆忙草率地做出处理,难免不让人觉得可叹、可悲、可畏、可笑!我不禁想起民间流传的两句著名的话:一句是“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一句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对蒋文辉的处理结果,性质大致有两种:一是蒋文辉比当年的恶霸地主黄世仁还罪有应得,二是蒋文辉比关汉卿笔下的窦娥还冤。但愿这性质属于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我和所有稍具良心的中国公民,都不希望在当今和谐社会里,再出现“文革”时期那样的冤假错案!

放个屁会不会被解职?

2008年02月25日 星期一

文 / 王高峰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网络大了,什么事儿也都有。近日网上很多网民就在争议一件事儿——云南省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被逼辞职的事儿。

我归纳一下关于这件事儿的网络信息,弄清了如下事实:今年二月二十日,昆明市举办了一场招商引资与开发区发展专题讲座,当主席台上的主讲者侯干云讲到如何发展开发区时,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被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当众点名批评。二十二日,在中共呈贡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呈贡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庆昆宣读了干部处理决定:同意蒋文辉辞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同时,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亚华向大会作了书面检查。此过程通过呈贡电视台向全县播出,以儆效尤。

首先肯定,昆明市委书记从严治政是件好事,值得大书特书;然而,这“从严”也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会上打一次瞌睡就要被迫辞职,无论是在干部管理方面的文件中,还是在有关公务员的法规政策中,都找不到相应的条文。与之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执政的一个重要理念,昆明市和呈贡县的有关领导,竟在虽然“经法定程序”、但不具备“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将一个经组织部门慎重考察任用的副局长以在会上打瞌睡为由予以解职。我不知道这是执政官员的悲哀,还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悲哀!

蒋文辉在会议上打瞌睡当然是错误的,起码反映了他工作作风的懈怠和会议纪律的松弛。然而,处理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离开了这个度,就会出现与最初的良好愿望相背甚至相反的情形。我以为对蒋文辉理智性的处理有多种,可以是当场批评,可以是会后批评,可以是事后诫勉谈话,可以是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可以是在全县——领导实在气愤不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等等。但仅仅因为这样一个平日司空见惯的小错误就逼其辞职,不仅反映出一些领导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的淡薄,还观照出他们气量的狭窄、性格的暴躁、作风的专制和方法的简单!即使是严峻的刑法,也根据犯罪的轻重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惩处办法,该判一年的决不能判三年,该判五年的决不能判十年!我们的领导对待犯了错误的下属,难道可以不顾轻重随意处置?如果说仅仅因为蒋文辉在会场打瞌睡,造成自己一人不能领会会议精神就可以解其职,就可以以此杀鸡骇猴严肃会议纪律;那么我斗胆问一句:如若一个人在会场上忍不住放一个屁,严重污染了会议空间环境,导致周围几个甚至十几个人不能安心精心舒心地听讲,他会不会被解职?

打瞌睡的蒋文辉被解职,还凸现了一些地方行政管理人性化的缺失。以人为本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理念,和谐社会是全国上下孜孜以求的目标。昆明市和呈贡县一些领导不分轻重缓急青红皂白,斩钉截铁地将犯有轻微错误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蒋文辉“一棍子打死”;并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亚华也要向大会作书面检查!如此表面上雷厉风行、实际上小题大作之举,明显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是格格不入的。

昆明市一感冒,呈贡县便咳嗽。县与市如此心有灵犀,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在全国开了一个“解职会议瞌睡人”的大胆先例。我真担心,如果这个“经验”得以普遍推广,全国各地的市、县都纷纷仿效起来,那小小的科级干部们开会时岂不都得提着自己的乌纱帽,以防万一打了瞌睡随时将它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