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擒贼不擒王?

2008年03月13日 星期四

文 / 王高峰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唐代诗人杜甫脍炙人口的诗句。它之所以流传千古而不衰,是因为它不仅是唐代以前战争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而且被后世发扬光大,广泛适用于历代战争与当今的反腐败斗争等领域。

今天或以后打起仗来,自然不需要骑马了;古代的战争可是离不开马的,那时马的作用大概相当于今天的装甲车。先把马一箭射趴下,人自然一头栽下来,很快便会束手就擒。

古代的贼和今天的贼大概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有组织有头目。要想端掉一个贼窝,先拿住贼王无疑是比较省时省事省力的办法;否则,单独与那一个个的小毛贼较劲,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挂一漏万,让贼王逃之夭夭,贻害无穷。

正因为如此,所以聪明的人们是特别重视擒“王”的,而且顺势挖出了一些“贼”。犹如在地里挖红薯,先提出一个“老母子”,一掂就是一串。

然而,擒贼不擒王的例子也决非个别,稍一思索,我们便可以发现如下一些事实。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被曝光处理的许多全国高考舞弊案中,受惠于高考舞弊的当事人、参与舞弊的考务人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招办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教育局副局长等一干人等,自然被一网打尽。擒住这几个“贼”,以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那些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主要头目却依然“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被曝光处理的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中,矿长厂长董事长连同那个分管该项工作的副的什么“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上级部门恨不得将他们彻底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然而,那个正的什么“长”呢?却并没因此损伤半点皮毛,似乎他是一贯的百分之百的正确,是混蛋的下属违背了他的指示精神。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查处的腐败分子中,副县长副市长副局长副厅长比比皆是,但正职却相对较少。大概因为正职十分注重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精神境界本来就高,很少有见钱眼开以权谋私、色胆包天大肆玩弄女人的;似乎只有副职们目无党纪国法,贪图享受,嫖娼纳妾,捞取私利,不择手段。

为什么会出现“擒贼不擒王”的现象?原因很复杂。但我觉得,“擒王”具有风险是主要原因。你想,“贼”毕竟是一个“兵”,厉害一点的“贼”也不过是一个强“兵”而已,拿他还不似瓮中捉鳖手到擒来?而“王”就不一样,他是一个“官”,是“贼”的领导,俗话说“是官精于民”, 而且由于他们身居要位,与社会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拿住这“王”,往往是不溅一身污血也要弄个鱼死网破的。

关于反腐败,前任总理朱镕基有一段振聋发聩的话:“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明显可以看出,这里的“先打老虎后打狼”是对“擒贼先擒王”的继承、发展、提高与升华。

朱总理的这番话不外乎两层意思:一是反腐败的要害是“先打老虎”,二是“打老虎”具有丧失生命的巨大风险。否则,一个掌控共和国行政大权的总理,为什么还要准备棺材、抱下与“老虎”“同归于尽”的决心呢?

因此我们说,“擒贼”虽然也值得称道;但“擒王”,更能真正凸现我们的英雄胆识和不凡身手!

请给我配一把枪!

2008年02月19日 星期二

文 / 王高峰

每当拜读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甚至有些异想天开。杜甫一家寓身的茅屋屋顶的茅草被凄厉的秋风吹得七零八落,南村的一群孩子公然为盗,一哄而上将吹落的茅草抱走。年迈的杜甫体力不支,别说追赶了,连呼叫的力气也没有,只有摇头叹息而已。历史常识告诉我们,那时没有电信网通所以就没有电话、没有公安局派出所所以就没有110,想求助于公安那是妄想。所以我想,如果杜甫那时能有一把枪,哪怕是土枪,拿出来吓唬吓唬那些小强盗小流氓们,也不至于“床头雨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了。

如果杜甫真的有一把枪,他在投宿石壕村目睹官吏抓人的惨状时,凭着他的一腔忧国忧民情怀,他一定会朝天鸣枪警告,如此说不定能将那些鸟官吏们吓得作鸟兽散。但可惜杜甫所处的那个时代没有枪,枪的发明是宋代以后的事。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老家。就在去年冬季,我的在农村居住的年迈父母家中喂的几只羊,被一干强人于月黑风高之夜尽数偷去。这些贼还算“文明”,没有公然抢劫;如若真的碰上强贼明火执仗,以我父母年迈体力,手无寸铁是决然无法阻拦强贼的。所以我想,如果给我的父母配一把枪,关键时刻只是向外露一下,也可达到吓阻罪犯以保平安的目的。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那口子。去年夏天,从外地过来一帮偷盗抢劫者,专门偷抢力薄心软的女性们的钱包、手机等物,我的那口子的手机就是在那场如火如荼的“运动”中被偷走的。更可气的是,就在她的手机被偷走的第二天,又有一位小偷来搞“复收”,黑手已经伸进她原来装着手机、现在已空空如也的上衣口袋!被我那口子发现后追赶数十米,无果。幸而没有追赶上,否则亦不是小偷对手。这时,我真觉得我那口子应该有一把枪!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同事。曾听一位女同事战战兢兢地讲,她的婆婆因为脖子上戴条价格不菲的金项链,险些被抢夺的强贼勒死!又曾听几位同事七嘴八舌讲一个路人皆知的悲惨故事:大街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子,车把上挂着一个包,遭到一个“摩托飞贼”的抢夺,结果包的带子将自行车挂倒,顺带着将该女子在马路上拖拉几十米,致使该女子身受重伤,险些送命!强贼们为何多将目标选定在女性身上?就是因为他们深知女性大多不具备对抗力量,抢了白抢,耐不得他们。基于这种情况,为确保妇女生命财产安全起见,我觉得应该给女士尤其是给身单力薄的柔弱女士们,每人配一把枪。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有一把枪!我的前半生都在拿笔,从来没有摸过枪。都说文人多恃才傲物;我却觉得只有拥有一把枪,才能真正实现“拥枪自雄”式的自傲。伟人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不敢奢望从中得到什么政权,如能从枪杆子里面汲取一些见义勇为的信心和力量,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曾见新闻报道说,某地某人以一把玩具手枪便使入室抢劫的一伙强贼束手就擒。——这其实就是我想拥有一把枪哪怕是玩具枪的初衷。

想归想,但理智告诉我,这想法在现实的中国绝对不可能实现。对枪支加强管理,我举双手赞成。就在我脑子里正矛盾着的时候,闻听上级部门召开会议,要求严厉打击偷盗抢劫行为,我不禁欢欣鼓舞。我想,如果此次“严打”行动确能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持久不懈的努力,营造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太平的社会,连作为国家机器之一的公安机关都不需要了,还要一把破枪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