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快乐!
2008年03月08日 星期六
男女同过三八节

男女同过三八节
文 / 王高峰
郑重声明,下面这个例子不是为谁做广告。再声明一次,上面这个声明决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家乡有一个规模不大、却在当地颇负盛名的骨科医院,专门负责治疗骨伤病。来了骨膜损伤关节错位了骨头裂了或断了的病号,经过诊治,再根据伤情轻重住上个十天半月、月把四十的院,便可恢复到伤前的状况。我记事时,执掌这家骨科医院的是一位老先生,他清瘦的面容、和蔼的态度、高超的技术、周到的服务,使我至今记忆犹新。如今执掌这家医院的是老先生的后代,这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老先生精湛的医技与高尚的医德,而且增添了现代化的检查治疗设备,使这家骨科医院锦上添花如虎添翼。
很多本地人知道这家骨科医院,然而真正晓得它的厉害的,在所有人群中毕竟还占少数。由于这家医院地处偏僻的乡下,房舍设备都较为简陋,一些不明就里以貌取“院”的人便很怀疑,土窝子里也能飞出“金凤凰”?他们信奉外地的“和尚”,以为只有外地的“和尚”,经才念得好,于是奔往城市里有名气的大医院,结果大大提高了医疗成本。
再一个例子是郑州大学。由医院说到大学,未免转折太快;但它确实牵涉到我所表达的主题。郑州大学原是一所省属非重点院校,但它整合了人力物力各种资源成为一所全新的大学,并被列入“211工程”建设规划、被定为省部共建高校之后,一路迅猛发展,办学水平至今已经跻身全国重点高校前列。
然而,由于郑大是本地的“和尚”,因此河南考生对它并不怎么看好,他们在填报志愿时,便自觉不自觉地将目标锁定外省的高校。在他们眼里,本地的“和尚”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知道他能吃几钵斋饭;外地的和尚却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让人感到高深莫测。家长们也多持如此偏见,总以为河南的大学不如外省的优秀;其实据了解,外省的考生和家长认识却正好相反,他们十分看好我们的郑州大学,——对于他们,也存在一个“外地和尚会念经”的问题。
但在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外地的“和尚”念起经来确实比本地的“和尚”高明许多。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是,被我们北方人习惯上称为的“南蛮子”的扬州一带的师傅,搞起居室装修来,比我们北方师傅干得要漂亮得多。
扬州师傅装修技术过硬自非北方师傅能比,单他们那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态度,就不是我们北方师傅所能够达到的。在整个装修过程中,他们细心对待每一个环节,精心处理每一个细节,施工前反复琢磨,施工中反复检查,施工后反复修正,力求达到尽善尽美。譬如本是已经加工为成品的门套线,装上之后,南方师傅还要用小号刨子慢慢搜刮细细打磨,直至弄得平平整整油光锃亮方肯罢休。笔者曾目睹扬州师傅全过程装修过一次房子,他们的那个认真劲儿我真是见识了,以我本来十分挑剔的眼光都觉得“可以了”的细节,可他们依然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正。
相比之下,我们北方的大部分师傅干装修,除了技术欠佳外,态度亦较为毛糙,只图形似,不求质硬,以致做出的门套窗套远看尚可,近看却经不起推敲:边角之处往往不合规范,毛皮也缺乏圆润感。这真真切切的现实令人感叹:我们北方人,浮躁啊!
故曰,经念得好不好,不取决于“和尚”是外地的还是本地的,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本地外地的“和尚”都能把经念好,南方北方的“和尚”也都能把经念坏。它与地域无关,却是与“人”的水平与态度相连的。
文 / 王高峰
时人多讥当今社会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消极腐败现象,同时总爱拿今天的社会现实与改革开放前的社会状况作对比,以为那时虽然经济状况不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较差,但党风和社会风气一派大好,甚至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地步。一言以蔽之曰:今不如昔。
一些愤青同学根本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却也人云亦云地妄发议论,对屡生弊端的当前社会咬牙切齿地痛恨,对那个已经远去的时代充满憧憬。不免有点“矮人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论短长”的味道。
谁都承认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在引入了新鲜空气的同时,也使不洁的苍蝇蚊子趁机而入;谁都承认眼下某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确实有甚于改革开放之前。但是,谁要说改革开放前的那个时代党风、政风、民风都尽善尽美,却是不符合实际的。换句话说,那不是一个弊绝风清的时代。
笔者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村,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因此多少有一点发言权。由于地位卑微,当时上层社会情况如何,我一无所知;但对于乡村的社会状况我基本熟悉。那时的乡村明显存在着一个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确实产生了一些特殊行为,这些特殊行为使这个特权阶层与广大群众拉开了心灵上的距离。
在那时所有的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中,一部分不廉洁的人是高高在上与众不同的。他们不用像社员一样在田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只需上工时扯着嗓子吆喝几声,然后东指指西画画,便可以轻轻松松拿工分。“遛遛逛逛,把分记上”,当时流传的民谣就形象地反映了这种现实。
这部分人吃的一般都比普通社员要好:社员们吃红薯干面馍,他们掖掖藏藏吃玉米面的;等社员们吃上玉米面的,他们又偷偷摸摸地吃上了小麦。之所以不敢明目张胆地显阔,大约是他们自知其行为灰色,经不起社员群众和正派的上级领导推敲。
表现在穿戴上,这部分人也挺抢眼。记得七十年代我国农业生产使用日本尿素,这尿素有两层包装,内层是塑料纸,外层是白色的又薄又轻的尼龙布。在今天看来纯属垃圾的尼龙包装袋,那时却是一件十足的“宝贝”!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们便以权谋私,将尼龙袋据为己有,然后染成酱紫色或墨水蓝,加工成夏季服装。极少数与干部关系贴近的社员,偶尔也能弄来个尿素包装袋“包装包装”自己,以示与众不同。还有,当时商店热卖一种蓝色咔叽布,干部们一般用它来做冬装;但普通社员穿不起,只能眼馋。于是有些文化的社员编了顺口溜发泄不满:“大干部,小干部,穿的都是咔叽布。咔叽布,是蓝的,都是剥削社员的。”摆出现象,揭示实质,朗朗上口,入木三分!
这部分人的特权远不止此,在招工、升学等方面他们也享有无可争辩的优先。那时招工、升学都不需要通过考试、考察选拔,指标都是逐级下分,一直分到大队。至于谁能跳出“农门”,名义上是由贫下中农和大队革命委员会推荐,但实际上全由干部们说了算。这样一来,干部们的子弟纷纷如过江之鲫,竞相进入工厂就业,进入大学深造;而广大的社员子弟,任凭德才兼备又红又专,也断难走出那片黄土地!
乡下干部如此,根据“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才能“下效”的法则类推,那时的上层干部也决然不会全都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县委书记焦裕禄是一座丰碑;丰碑之外,有不少县官见贤思齐,有不少县官相形见绌,也有部分县官沦为无耻的贪官、庸官与昏官!
党风、政风状况多有瑕疵,那么民风是否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呢?只要想想那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满街出现的人民法院布告就清楚了。那上面被红笔勾销和被判处数年、十数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杀人犯、放火犯、抢劫犯、强奸犯,不会一个个全是冤假错案吧?
文 / 王高峰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受到昆明市委书记的严厉批评,并被呈贡县领导逼迫辞职。消息一经爆出,互联网上一时舆论哗然。网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不同的观点互相碰撞,迸发出思想智慧的火花。
蒋文辉会上打瞌睡该不该被解职?我以为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应从多方面深入探究其“瞌睡”形成的深层原因,从而对其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不揣冒昧推测,蒋文辉会上打瞌睡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身先士卒,带领部分干部职工战斗在抗雪救灾第一线。他草草吃了晚饭,便召集单位十几名志愿者奔赴受灾最严重的城郊某村,为断电断水的村民送去蜡烛和方便面;然后带领大家铲除积雪,疏通道路数公里,冻肿了双颊,磨破了双手。等他回到家里歇息时,已是凌晨两点。第二天,眼里布满了血丝的蒋文辉匆匆赶往昆明市参加会议,然终不能抵挡极度困倦的袭扰而打起了瞌睡。如果属于这个原因,而且当市委书记批评蒋文辉时,他又能够有理并有礼地当场陈述,市委书记应该当场对蒋文辉予以表扬,并建议呈贡县政府对其通令嘉奖;责成市委办公室通知本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蒋文辉的动人事迹和伟大精神;然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就蒋文辉抗雪救灾、关心群众的动人事迹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在全市开展向蒋文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家中出现十万火急刻不容缓的事情(当然我们绝不希望是任何形式的灾害性事故),必须他亲自到场,甚至需要他所在单位的多名同志前去帮助,方能解决问题。致使蒋文辉和多位同事整整劳累了一夜,至黎明方得到休息。他虽然极度疲乏,但还是按要求赶往昆明参加了会议。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市委书记应该当场对蒋文辉提出严肃批评,指出其因处理个人家庭私事而影响工作实不应该;并由呈贡县委、县政府分管投资促进局的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和三位臭味相投的“麻友”整整砌了一夜长城,他是输是赢我们且不去追究当然也无需追究,反正直到天快亮了,他才忽然想起市里还有重要的会议需要他参加,才极不情愿地离开麻将桌。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呈贡县政府应该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其行政处分;如果蒋文辉是党员,还可以给予其党纪处分。
——前一天晚上,蒋文辉带着买单的一位下属,到县城一家吃喝嫖赌“一条龙”的娱乐中心消遣。基本过程如下:从晚六点开始,吃饭喝酒侃荤段子,花去两小时;洗头洗脚按摩捶背,花去两小时;抱着小姐载歌载舞,花去两小时;最后钻到一个房间里不知搞了些什么名堂,又花去三小时。他坐车回到家中加上叫开家门的时间,又是一个多小时。第二天开会时他打点瞌睡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果属于这个原因,呈贡县有关部门应该毫不留情地免去他的职务,开除他的党籍;就是开除他的公职我以为也不过分。并通报全县,将他彻底搞臭,让他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然而,以上只是我的大胆假设和妄自推测;从媒体报道的事件经过来看,不管是市委书记还是县里的领导,都没有弄清楚蒋文辉会上打瞌睡的真正原因。在没有弄清前因后果的情况下,呈贡县为了迎合市领导的口味就对蒋文辉匆忙草率地做出处理,难免不让人觉得可叹、可悲、可畏、可笑!我不禁想起民间流传的两句著名的话:一句是“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一句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对蒋文辉的处理结果,性质大致有两种:一是蒋文辉比当年的恶霸地主黄世仁还罪有应得,二是蒋文辉比关汉卿笔下的窦娥还冤。但愿这性质属于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我和所有稍具良心的中国公民,都不希望在当今和谐社会里,再出现“文革”时期那样的冤假错案!
文 / 王高峰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网络大了,什么事儿也都有。近日网上很多网民就在争议一件事儿——云南省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被逼辞职的事儿。
我归纳一下关于这件事儿的网络信息,弄清了如下事实:今年二月二十日,昆明市举办了一场招商引资与开发区发展专题讲座,当主席台上的主讲者侯干云讲到如何发展开发区时,蒋文辉因在会上打瞌睡被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当众点名批评。二十二日,在中共呈贡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呈贡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庆昆宣读了干部处理决定:同意蒋文辉辞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同时,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亚华向大会作了书面检查。此过程通过呈贡电视台向全县播出,以儆效尤。
首先肯定,昆明市委书记从严治政是件好事,值得大书特书;然而,这“从严”也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会上打一次瞌睡就要被迫辞职,无论是在干部管理方面的文件中,还是在有关公务员的法规政策中,都找不到相应的条文。与之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执政的一个重要理念,昆明市和呈贡县的有关领导,竟在虽然“经法定程序”、但不具备“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将一个经组织部门慎重考察任用的副局长以在会上打瞌睡为由予以解职。我不知道这是执政官员的悲哀,还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悲哀!
蒋文辉在会议上打瞌睡当然是错误的,起码反映了他工作作风的懈怠和会议纪律的松弛。然而,处理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离开了这个度,就会出现与最初的良好愿望相背甚至相反的情形。我以为对蒋文辉理智性的处理有多种,可以是当场批评,可以是会后批评,可以是事后诫勉谈话,可以是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可以是在全县——领导实在气愤不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等等。但仅仅因为这样一个平日司空见惯的小错误就逼其辞职,不仅反映出一些领导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的淡薄,还观照出他们气量的狭窄、性格的暴躁、作风的专制和方法的简单!即使是严峻的刑法,也根据犯罪的轻重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惩处办法,该判一年的决不能判三年,该判五年的决不能判十年!我们的领导对待犯了错误的下属,难道可以不顾轻重随意处置?如果说仅仅因为蒋文辉在会场打瞌睡,造成自己一人不能领会会议精神就可以解其职,就可以以此杀鸡骇猴严肃会议纪律;那么我斗胆问一句:如若一个人在会场上忍不住放一个屁,严重污染了会议空间环境,导致周围几个甚至十几个人不能安心精心舒心地听讲,他会不会被解职?
打瞌睡的蒋文辉被解职,还凸现了一些地方行政管理人性化的缺失。以人为本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理念,和谐社会是全国上下孜孜以求的目标。昆明市和呈贡县一些领导不分轻重缓急青红皂白,斩钉截铁地将犯有轻微错误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蒋文辉“一棍子打死”;并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亚华也要向大会作书面检查!如此表面上雷厉风行、实际上小题大作之举,明显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是格格不入的。
昆明市一感冒,呈贡县便咳嗽。县与市如此心有灵犀,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在全国开了一个“解职会议瞌睡人”的大胆先例。我真担心,如果这个“经验”得以普遍推广,全国各地的市、县都纷纷仿效起来,那小小的科级干部们开会时岂不都得提着自己的乌纱帽,以防万一打了瞌睡随时将它交出去!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文 / 王高峰
嵯峨欲上九重天,栈道扶摇路八千。
夜语时生千壑动,松风四起百峰寒。
潇潇凉露衣单薄,历历清空月白悬。
忽望天门仙界似,空明如水洗婵娟。

文 / 王高峰
每当拜读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甚至有些异想天开。杜甫一家寓身的茅屋屋顶的茅草被凄厉的秋风吹得七零八落,南村的一群孩子公然为盗,一哄而上将吹落的茅草抱走。年迈的杜甫体力不支,别说追赶了,连呼叫的力气也没有,只有摇头叹息而已。历史常识告诉我们,那时没有电信网通所以就没有电话、没有公安局派出所所以就没有110,想求助于公安那是妄想。所以我想,如果杜甫那时能有一把枪,哪怕是土枪,拿出来吓唬吓唬那些小强盗小流氓们,也不至于“床头雨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了。
如果杜甫真的有一把枪,他在投宿石壕村目睹官吏抓人的惨状时,凭着他的一腔忧国忧民情怀,他一定会朝天鸣枪警告,如此说不定能将那些鸟官吏们吓得作鸟兽散。但可惜杜甫所处的那个时代没有枪,枪的发明是宋代以后的事。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老家。就在去年冬季,我的在农村居住的年迈父母家中喂的几只羊,被一干强人于月黑风高之夜尽数偷去。这些贼还算“文明”,没有公然抢劫;如若真的碰上强贼明火执仗,以我父母年迈体力,手无寸铁是决然无法阻拦强贼的。所以我想,如果给我的父母配一把枪,关键时刻只是向外露一下,也可达到吓阻罪犯以保平安的目的。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那口子。去年夏天,从外地过来一帮偷盗抢劫者,专门偷抢力薄心软的女性们的钱包、手机等物,我的那口子的手机就是在那场如火如荼的“运动”中被偷走的。更可气的是,就在她的手机被偷走的第二天,又有一位小偷来搞“复收”,黑手已经伸进她原来装着手机、现在已空空如也的上衣口袋!被我那口子发现后追赶数十米,无果。幸而没有追赶上,否则亦不是小偷对手。这时,我真觉得我那口子应该有一把枪!
由杜甫我联想到我的同事。曾听一位女同事战战兢兢地讲,她的婆婆因为脖子上戴条价格不菲的金项链,险些被抢夺的强贼勒死!又曾听几位同事七嘴八舌讲一个路人皆知的悲惨故事:大街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子,车把上挂着一个包,遭到一个“摩托飞贼”的抢夺,结果包的带子将自行车挂倒,顺带着将该女子在马路上拖拉几十米,致使该女子身受重伤,险些送命!强贼们为何多将目标选定在女性身上?就是因为他们深知女性大多不具备对抗力量,抢了白抢,耐不得他们。基于这种情况,为确保妇女生命财产安全起见,我觉得应该给女士尤其是给身单力薄的柔弱女士们,每人配一把枪。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有一把枪!我的前半生都在拿笔,从来没有摸过枪。都说文人多恃才傲物;我却觉得只有拥有一把枪,才能真正实现“拥枪自雄”式的自傲。伟人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不敢奢望从中得到什么政权,如能从枪杆子里面汲取一些见义勇为的信心和力量,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曾见新闻报道说,某地某人以一把玩具手枪便使入室抢劫的一伙强贼束手就擒。——这其实就是我想拥有一把枪哪怕是玩具枪的初衷。
想归想,但理智告诉我,这想法在现实的中国绝对不可能实现。对枪支加强管理,我举双手赞成。就在我脑子里正矛盾着的时候,闻听上级部门召开会议,要求严厉打击偷盗抢劫行为,我不禁欢欣鼓舞。我想,如果此次“严打”行动确能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持久不懈的努力,营造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太平的社会,连作为国家机器之一的公安机关都不需要了,还要一把破枪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