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擒贼不擒王?

文 / 王高峰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唐代诗人杜甫脍炙人口的诗句。它之所以流传千古而不衰,是因为它不仅是唐代以前战争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而且被后世发扬光大,广泛适用于历代战争与当今的反腐败斗争等领域。

今天或以后打起仗来,自然不需要骑马了;古代的战争可是离不开马的,那时马的作用大概相当于今天的装甲车。先把马一箭射趴下,人自然一头栽下来,很快便会束手就擒。

古代的贼和今天的贼大概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有组织有头目。要想端掉一个贼窝,先拿住贼王无疑是比较省时省事省力的办法;否则,单独与那一个个的小毛贼较劲,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挂一漏万,让贼王逃之夭夭,贻害无穷。

正因为如此,所以聪明的人们是特别重视擒“王”的,而且顺势挖出了一些“贼”。犹如在地里挖红薯,先提出一个“老母子”,一掂就是一串。

然而,擒贼不擒王的例子也决非个别,稍一思索,我们便可以发现如下一些事实。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被曝光处理的许多全国高考舞弊案中,受惠于高考舞弊的当事人、参与舞弊的考务人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招办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教育局副局长等一干人等,自然被一网打尽。擒住这几个“贼”,以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那些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主要头目却依然“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被曝光处理的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中,矿长厂长董事长连同那个分管该项工作的副的什么“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上级部门恨不得将他们彻底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然而,那个正的什么“长”呢?却并没因此损伤半点皮毛,似乎他是一贯的百分之百的正确,是混蛋的下属违背了他的指示精神。

在近些年一些地方查处的腐败分子中,副县长副市长副局长副厅长比比皆是,但正职却相对较少。大概因为正职十分注重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精神境界本来就高,很少有见钱眼开以权谋私、色胆包天大肆玩弄女人的;似乎只有副职们目无党纪国法,贪图享受,嫖娼纳妾,捞取私利,不择手段。

为什么会出现“擒贼不擒王”的现象?原因很复杂。但我觉得,“擒王”具有风险是主要原因。你想,“贼”毕竟是一个“兵”,厉害一点的“贼”也不过是一个强“兵”而已,拿他还不似瓮中捉鳖手到擒来?而“王”就不一样,他是一个“官”,是“贼”的领导,俗话说“是官精于民”, 而且由于他们身居要位,与社会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拿住这“王”,往往是不溅一身污血也要弄个鱼死网破的。

关于反腐败,前任总理朱镕基有一段振聋发聩的话:“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明显可以看出,这里的“先打老虎后打狼”是对“擒贼先擒王”的继承、发展、提高与升华。

朱总理的这番话不外乎两层意思:一是反腐败的要害是“先打老虎”,二是“打老虎”具有丧失生命的巨大风险。否则,一个掌控共和国行政大权的总理,为什么还要准备棺材、抱下与“老虎”“同归于尽”的决心呢?

因此我们说,“擒贼”虽然也值得称道;但“擒王”,更能真正凸现我们的英雄胆识和不凡身手!

对《为何擒贼不擒王?》有 3 条评论

  1. 落梅惊鸿 说:

    中国的“贼”,厉害!
    可是中国的“贼”为什么会这么“厉害”呢?

  2. 丰文山 说:

    我相信环境可以改变人;我也相信“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3. ML 说:

    难道“副职”就该当替罪羊?

发表一条评论